当前位置: 首页 教学科研 正文
艺术学院“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”工作纪实
日期:2020年05月29日 11:42    来源:艺术学院

艺术学院“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工作纪实

试卷是课程考核的重要载体,是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,也是教学评估重点查阅的原始材料。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命题质量,强化试卷评阅规范,完善试卷保管工作,根据学校质量监控工作安排,艺术学院配合学校工作安排于2020526-66日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专项督查工作。

一、各系自查

   艺术学院组织各系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对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全面自查,对照《试卷质量标准》(附件1)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,形成自评报告,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填报试卷督查系统,填报系统账号和密码由发展规划处统一分配。 

二、学院督查

艺术学院由院长董千牵头,教学副院长左明刚切实督查,综合办主任邵伟娣负责,各系主任担任成员组成督查小组,在各系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督查。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,整体督查。对课程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检查,包括开课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考试成绩等;第二阶段,重点督查。重点进行试卷检查,主要包含命题质量、卷面质量、试卷评阅试卷保管四个部分完成。第三阶段,综合评估。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督查和数据收集,督查小组综合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分析评估。

三、结果反馈

督查小组针对抽查结果进行反馈,并提出修改意见。

艺术学院依据《试卷质量标准》(附件1)的自查情况及督查组意见,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,并确保在下一学期试卷督查中相关问题得以解决。

   学院督查通过后填报试卷督查系统,填报系统账号和密码由发展规划处统一分配。 

   四、提交材料

   1.自查报告。艺术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,以课程为单位从期末考试试卷整体情况、自查概况、存在问题、解决措施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。

   2.抽查材料:

自评表:由系统下载并进行完善和排版。

支撑材料:开课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考试成绩由质量督导科统一从教务系统提取后提供给各学院,由学院同其他材料一并上传系统,无需纸质。

   3.时间要求:

526日——29日,学院自查、完成系统填报和自评报告上报。

    530日——31日,专家网上审阅材料,并对命题部分进行督查。

61日——3日,专家现场抽查,对评阅、保管情况进行督查。

    从近期的复查情况来看,各系责任到人,认真切实地进行复查工作,进展良好。